摘要
公民参与农业保险监管是农业保险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公民参与农业保险监管有着充足的社会和宪法基础。公民通过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真正、有效地参与农业保险监管能使农业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确保其被有效遵守和实施,最终保障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108-111,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11XFX0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研究:国际比较与国内路径选择"(10YJC82004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