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的法定管理机关,其职能在于执行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规范性文件,通过烟草执法行政行为来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烟草市场监管是烟草执法的主要工作内容,目前研究烟草执法工作多集中在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上,在执法方式上很少涉及。事实上执法方式是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行为最直接的物质性手段,直接作用于相对人,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所以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在市场监管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应当加强对执法方式的研究。
出处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
2013年第12期147-148,1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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