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布在黑龙江省113个现代化国有农场辖区内的山川、河流、湖泊、丘陵、湿地等是发展旅游业的宝贵财富。几年来,黑龙江农垦各级领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把“旅游业培育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以及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超常规的开发建设,使得黑龙江农垦各农(牧)场旅游产业得到迅速发展。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商务局统计,到2012年底,黑龙江垦区已经拥有国家4A景区2个,3A景区16个,省级重点旅游名镇3个,旅游人数已达379.2万人次,收入实现18.1亿元。事实证明,旅游业在黑龙江农垦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工作进程中,已经崭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