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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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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在宝安区、龙岗区等地城市化过程中设立了大量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代替过去行政村和自然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新型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法人姿态出现。
作者 潘家栋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99-100,共2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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