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已取得显著成绩的今天,我国法治建设仍存在诸多不足。如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成法治政府,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尊重和保证人权依然是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在转型期的今天,重视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的内涵及其内在逻辑依然具有时代意义。运用比较法律社会学和历史分析方法,探讨法制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概念、评价标准及其社会机理,并尝试以"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为视角对当代中国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提出看法。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11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