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和罗尔斯是探寻平等路标的两位重要思想家,他们分属不同的时代,但学术旨趣都指向平等。马克思的学术重心植根于社会历史实践,他沿着社会历史发展的轨迹,分析平等的政治经济根源,从而构筑平等的自由人联合体,平等是他探寻历史发展的结果。而在罗尔斯的理论中,平等既是理论建构的前提,也是正义原则的核心内容,他在《正义论》中关切自由、平等的道德主体如何选择一种正义原则来实现自由之能力、平等之价值。通过对两者平等观的立论基础、论证方法、平等观的内容与实现途径以及理论意义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既可以借鉴西方学者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又可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633-638,共6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编号:2011BSCX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