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外来的宗教和知识体系,佛教对自然现象的解释,给中古中国的政治宣传带来了极大的改变。证圣元年武则天明堂发生大火。在本土阴阳灾异传统中,火灾往往被认为是上天示警,是以下凌上的表现,预示着对君主权威的挑战,进而引申为革命之事。而且从董仲舒开始就非常流行的火灾是"极阴生阳"的观念,对武则天以女身称帝也造成极大的政治压力。明堂大火之后,武则天集团运用灾异祥瑞化的处理方式,将其描述为周朝火德体现;而且又避免将其描述为"天火为灾",而强调是"人火为火",淡化天人感应理论对武则天符命的质疑;除此之外,还有大臣引用弥勒下生信仰将大火描述为弥勒成佛的必经程序。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化解明堂大火带来的巨大震动,大火之后,武则天开始部分地放弃弥勒下生信仰,转而向本土主义倾斜,回归中华传统。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82-90,共9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人文学科整体推进重大项目"中古中国的知识
信仰与制度的整合研究"
2012年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2CZS020)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2YJC77005)"纬学思想与隋唐时期的政治合法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