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教学的主体。语文教学必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意识,自主自觉参与教学,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达到这一目标,教师须改变传统教学方式,由以前的教师满堂灌转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作为学生学习成长的关键引导者,语文教师的教学须以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为依据,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让每个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好语文,提升语文素养。
出处
《学园》
2013年第29期140-1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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