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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渎职犯罪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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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食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严密了惩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法网,为我国的食品安全又增加了一道法律防线。但是,根据司法解释的确定,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具体罪名是食品监管渎职罪。
作者 王才远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3期77-77,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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