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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314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5-5,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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