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简中的"邦"指秦王畿,即"内史"所辖京师之地。西周时的内史主要负责册命诸侯、卿大夫。至晚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已仿王制设内史。公元前5世纪以前,内史已成为王畿(或诸侯国都)的行政长官。商鞅变法时,始在内史下设三十一县,将新的县制与旧的内史制相结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废除王畿之制,将"邦"改称为"都",与"郡"相当,内史自此成为郡县制的一环。内史的演变是分封制向郡县制转变的缩影。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9-68,共20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基金
关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系列研究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