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发布了第23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简称23号令),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23号令决定废止《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号),修改11件规章和l件规范性文件,重点是衔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应条款,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规章作出的适应性修改。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3年第2期15-17,共3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