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保障必须以宪法为依托,因为人权保障不仅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更是宪法的逻辑源点和价值目标,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是宪法价值的集中体现。人权保障的宪法意义就在于适度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这是宪法权威的最好体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制度不仅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现实要求,更是广大人民实现权利自救的有效途径。学者们普遍认识到人权保障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强调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政的宗旨和目的。有学者指出人权和公民权问题,不仅是宪法和宪法学的主体内容,而且是宪法和宪政的核心和实质所在,是宪法学的理论基点和逻辑起点。
出处
《魅力中国》
2013年第29期324-32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