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定是对基础事实与未知事实之间用常态联系来认定事实的特殊方法,其在表演者权中的适用一直未受到法学界的关注。《著作权法》第11条所确立的推定规则在表演者身份确认中具有可适用性,《北京条约》中也存在表演者和视听录制品制作者之间的推定转让机制。此外,著作权法的过错推定的侵权规则也可以在表演者领域内得以广泛适用并加以完善。在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大背景之下,推定在确认表演者身份、保障表演者权利行使、确定表演者责任层面均有可以适用的弹性空间。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第12期86-91,共6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