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是颇具中国特色的表达,在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条约上并没有对应的概念,对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含义、法律关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应当从网络环境下形成的特殊利益格局出发,设定一系列体现特定利益平衡关系的价值取向的法律规则,以正确划分正当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在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社会公众之间做出利益的平衡;设计安排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规制,既要有效地保护权利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又要有利于促进、保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3年第6期141-149,共9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