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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儿漏诊责任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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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产妇张玲(化名),女,29岁。首诊,张玲因“停经37天”至某医院检查,诊断为早孕,后张玲辞去工作,在家休养,并定期到该院接受产前检查。产前,三联筛查报告显示:唐氏综合症危险度没有超过筛选阀值,检测阴性;开放性脊柱裂的危险度超过预定筛选标准,建议使用超声波结果确认孕周后重新计划危险度;如仍然阳性,建议进一步的遗传咨询或测定羊水中甲胎蛋白(AFP)浓度。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3年第12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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