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群体性事件的频发表明我国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已进入高危时期,现在的调控手段已经不能够应对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必须设置相关的法律程序和相应的制度保障,才能满足日趋多元和开放的利益诉求。因此,厘清多元利益诉求的正当性,阐明"群体性事件"本身的常态性,进而界定非暴力表达方式的合法性,便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更为有效和现实的一种选择。
出处
《理论界》
2013年第12期105-107,共3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201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群体性事件中公民非暴力表达权利>(课题编号:L12DZZ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