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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高邮市近日出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问责办法》。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应对处置工作中,应坚决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守工作岗位,对出现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问责。
出处 《中国监察》 2013年第21期32-32,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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