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医保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无论是劳动争议程序还是行政救济程序均无法独立解决相关纠纷。我国应在未来建立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三方参与机制,以充分解决相关纠纷,保护劳动者的医保权益。
出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74-75,145,共3页
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基金
长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与纠纷解决"(编号:长工大科合字第WJD201002号)
吉林省教育厅项目"法律关系视角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编号:[2010]第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