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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一定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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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抚养费的前身是“超生罚款”和“计划生育费”.它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人们有计划地的生育.其目的是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达到控制超计划生育.解决因超生给社会增加的相应负担问题及对超生行为的经济制裁。
作者 欧莉
出处 《江淮法治》 2013年第24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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