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日前要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认真行使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深入研究公益诉讼等问题,扎实有效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3年第12期82-82,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