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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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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出处 《江淮》 2013年第1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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