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颁行后重刑犯改造出现新情况、新格局:“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这一以减刑为主动力的传统改造动能正在弱化;死缓限减人员现阶段惩罚不足,长时间缺乏激励;重刑犯改造中固有的矛盾和困难呈加剧之势;近年引进的罪犯矫正技术缺乏载体和平台,施展不开。因而,可以考虑在重刑犯监狱实行梯度监区制,运用累进处遇的原理,设计三级六等的管理模式,强化改造流程区间的技术运用和改造质量控制,将专家和技术引向改造的纵深;通过梯次变更管理、提升处遇,将处遇和刑释作为并行不悖的改造目标,既改变传统监狱“三分不清”、处遇不明,改造质量不可控,又改变罪犯只有刑释一条出路的局面,重刑犯甚至限减人员,只要改造好,在监狱即可通过宽管监区的准社区化管理而实现“准回归”。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3年第5期91-94,共4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基金
本文系中国监狱工作协会2013年课题《(刑法修正案(八))颁行后的重刑犯改造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