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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属于终止还是自然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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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申请人于2012年8月6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述称:2003年6月1日起至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公司财务主管。期间,双方签订了四份劳动合同,第一份劳动合同从2003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止;第二份劳动合同从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
作者 郑伟
出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3年第1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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