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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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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之间及其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收付,是否需要进行申报?答:区内企业之间,及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货物贸易项下的资金收付,需要办理境内贸易收支信息申报,包括人民币收支数据。
作者 贺瑞士
出处 《中国外汇》 2014年第1期41-41,共1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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