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对"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予以明确。本文结合案例,就试点行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操作进行简要分析,以期为"营改增"试点相关纳税人提供参考和借鉴。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47-4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2013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相关企业税收政策应用研究"(项目编号:2013RKA07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