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类特殊的进项税额转出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营改增”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进项税额转出 随着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的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可能同时提供一般运输业务和公共运输业务:前者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后者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其应纳税额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 杨应杰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116-116,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促进河南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32400410886)资助 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编号:121PPTGG464)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