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加速期,伴随着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动,各种社会矛盾积聚起来,其中某些迅速尖锐化并诱导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不断爆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及生命财产损失。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