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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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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制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重大举措,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各级人民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把标尺。按照《行动计划》和《实施细则》的安排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期4-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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