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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式移交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给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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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等有关文件,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正式划入农业部,包括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统计;负责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出处 《四川畜牧兽医》 2014年第1期10-10,共1页 Sichuan Animal & Veterinary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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