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特征的描述从制衡配合到行政主导,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转变。基本法中虽未出现"行政主导"的字眼,但是其制度配置已经鲜明地体现了行政主导的特征和要求。行政主导制隐藏在循序渐进的原则之中,重提行政主导是重申循序渐进原则的要求,也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符合基本法的精神。行政主导从制度配置变成现实效果并非易事,目前尚未实现,其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包括制度配置、社会政治环境、权力行使、管理体制、政府自身表现等各个层面。要真正建立行政主导、树立行政权威,需要各种努力,其中重要的途径是组建牢固的管治者同盟或是建立联盟政府;而从长远来看,应考虑鼓励政党政治的良性发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1-21,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自设项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的制度设计"(项目编号:1309123)的研究成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