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简称"营改增")。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成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拉开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的序幕。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直辖市、计划单列市)10个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出处
《科技视界》
2013年第35期377-377,38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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