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一度被指责以"类"取代"个人",只讲总体,忽视个体。持这种观点的或不熟悉马克思的文本,人云亦云,或不理解马克思视阈中的"个人",不清楚个人与群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文将立足辩证法,从三组基本关系出发深入分析马克思的个人观,即个人与劳动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由此强调个人的物质现实基础、社会性及其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关系,旨在说明马克思视阈中的个人是历史生成的,由一系列现实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个人,而非一般思辨哲学中可抽象的、单一的个人。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9-13,共5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