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转型和法制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凸显,化解社会矛盾成为特殊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此相对应,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涉检矛盾也已成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服务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市场经济和法治的进步,这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就检察机关来说,各种涉检矛盾主要依附于案件和办案干警,其产生原因既有因瑕疵案件和违规违纪办案导致,更主要的是神秘执法使当事人不理解所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民主是腐败克星”,笔者认为,深入推行阳光民主检察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的必由之路。
出处
《决策探索》
2013年第24期62-62,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