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考试即是指由司法部组织的、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当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员参加的、以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为考察内容的考试。司法考试能够全面评价法学教学的效果,是连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桥梁,同时指导法学教育改革的开展。当然,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都存在挑战,为有效应对司法考试之挑战,法学教育应当合理定位法学教学目标、合理调整法学教学内容、创新法学教学模式。
出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114-116,119,共4页
Sichuan Provincial Correspondence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