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剑桥大学的改革案例,还是欧美国家大学管理的实际,所谓的学术权力,都是就学术组织的整体权力而言,而非从教育管理中划分出来的权力"孤岛"。坚持学者评议会决策、党委会决定与校长行政执行的系统化权力模式,这才应是中国高等教育"去行政化"的改革方向。
出处
《江苏高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8-10,共3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教育部重点课题"高校内部治理的交易费用及其组织效能研究"(DIA090167)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研究基地专项课题"人力资本产权与现代大学制度创新"(JGZXY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