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创建初期十分重视法制的作用,倡导一系列法制主张,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为人民大众争夺权利。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从中国社会现实出发,坚持民族性与阶级性、主导性与多元性、理想与现实相统一。从开始的利用、改造旧法制到在基层试图建立工人、农民自己的法律秩序,推动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和工农大众利益的实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不同以往的新的法制观。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88-91,共4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法制观研究"(项目编号:2013B3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