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进入发展型新阶段,我国社会呈现出两个新特点:一是全社会公共需求发生显著变化,既有的以行政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及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二是我国社会组织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积极作用。以此为背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2012年和2013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共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累计847个项目,涉及10多个省市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受灾群众救助、教育培训等领域。一些地方政府如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地自2003年以来,
出处
《学会》
2013年第12期36-38,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