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2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多年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健全机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具有示范性的好经验、好做法。
出处
《天津人大》
2013年第12期41-41,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