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被称作"宪法"的文本,其基本的定位是相当中国式的。它不是通常的为保障人权、控制公权而设计的,而是一部实现团结一心共同奔向美好目标的团结宪章。实现"我们"的团结建构,指出"他者"的威胁性存在并团结在党的周围就是中国宪法最基本的谋划,因此,中国宪法的精神也就是团结精神。虽然它并不意味着今天的我们在价值上的一如既往的依从,但并不妨碍在尊重"八二宪法"文本的基础上提供一种解释。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3-16,共14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