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2~ 1998年间 318例医疗纠纷尸检中,有 99例为医疗过失纠纷,其中责任事故 23例( 23.23%),技术事故 76例( 76.77%)。医疗事故死因以各类休克最多见,有 40例,占 40.40% (感染中毒性 23、急性失血性 14、过敏性 3);其次为药物中毒, 13例,占 17.11%(一般药物 7、麻醉药 6);疾病 12例,占 15.53%(心血管 3、呼吸 1、消化 5、 CNS1、内分泌 2)等。导致纠纷发生的基本原因中,处置错误或失当 57例( 57.58%),漏诊或诊治延误 30例( 30.30%) ,用药错误 12例( 12.12%)。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0年第4期198-200,共3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