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学与生态学的交叉碰撞所产生的生态资本观强调通过利用资本的保值增殖之特性对生态环境进行经济运作,在使资本拥有者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对生态利益的保护与改善,进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资本观在环境法中融入不仅可以推动相关理论的拓展,并可以在其指引下实现环境法律制度上的进一步创新。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58-62,68,共6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CLS(2013)D220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项目(JA1105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