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统计了 167例外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资料。在该组案例中 ,男性 140例 ,女性 27例 ,年龄分布在 2~ 72岁 ,其中 15~ 40岁年龄段最多 ;致伤物以拳脚多见 ,占 39.5% ;左眼受伤的占 51.5% ;重伤 71例 ,轻伤 44例 ,轻微伤 49例 ;伤残鉴定以 7级到 8级多见。对致伤物与眼别、致伤物与眼损伤部位、啤酒瓶炸伤等眼损伤鉴定的增多、损伤程度与鉴定时限的把握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旨在探讨眼损伤在法医学鉴定中的规律及特点。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0年第4期228-229,共2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