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知识问答(2)
出处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00年第11期41-41,共1页
Technology Supervision in Petroleum Industry
-
1陈卫.《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五个问题[J].城市技术监督,2001(8):32-32.
-
2雷时奋.建议增加两条补充规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5):42-42.
-
3刘建勋,刘志和.了解产品标识 维护合法权益[J].质量监督与消费,2000(3):23-25.
-
4陶力超.食品保质期与保存期的不同概念及其法律意义[J].中国卫生法制,2002,10(6):29-30.
-
5石慧荣.表示义务的性质及我国《产品质量法》对表示义务的规定[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5(2):15-19.
-
6侯占军.食品保质期保存期大不同[J].东北后备军,2008,0(2):46-46.
-
7李宣庆.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应当按标识违法处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1):26-26.
-
8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如何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1):24-25.
-
9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J].新法规月刊,1998(8):14-19.
-
10严金中.关于产品标识标注值得注意的问题[J].专业户,2001(1):4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