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我国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归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自设立海事法院以来,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在地方法院与海事法院间进行了多次调整。海事行政审判实践表明,由地方法院管辖此类案件存在诸多弊端,鉴于海事法院行政审判权具有法律明确授权、建制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法官具有特殊裁判能力等优势,海事行政案件宜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作者 张孝光
出处 《特区法坛》 2013年第12期16-23,共8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