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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邮企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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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沈阳市邮政管理条例(修订)》,首次作出了这样的立法规定。《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14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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