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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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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婚姻继承法体系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界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但确认亲子身份的准正、认领制度却付之阙如。为切实维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应建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转换的诉讼渠道,明确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利害关系人以诉讼权利。目前,可通过提高案由的级别以涵摄相关案件,以期消除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进而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
作者 林德伟
机构地区 南靖县人民法院
出处 《福建法学》 2013年第4期61-6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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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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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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