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公积金贷款风险随之产生。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防范贷款风险,在贷款前加强对贷款人偿还能力和信用情况的审查,以防范于未然;在贷款过程中则要求贷款必须有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本人办理,且在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确保不因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或偏差而产生贷款风险;在贷款后成立专门的科室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而对于超期的逾期贷款,中心将提起诉讼,将贷款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遏制了风险,从而保证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出处
《商业经济》
2014年第1期110-111,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