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在这次对刑法的重大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就是将"恶意欠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恶意欠薪罪的出现对我国的用工制度将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他可以有效促进我国不同区域间劳动力的相互流动,保护务工者的劳动积极性,促使各行业规范自己的用工制度,整体上提高我国的用工制度规范化。另一方面他也将增加社会追讨欠薪的成本,降低欠薪追讨的效率。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第9期140-142,共3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