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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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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与诚实信用、不可抗力相比,情事变更有其独特的制度价值。长期以来,我国虽无相应立法,但却存在对情事变更原则的具体适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出台后,为了避免情事变更原则被滥用,在采取谨慎态度之外,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其具体适用情况的研究探讨,以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
作者 宋建设
机构地区 南阳师范学院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6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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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1

二级参考文献4

  • 1[4]史尚宽.债法总论[M].台湾:荣泰印书馆,1978.
  • 2[4]彭风至.情事变更原则之研究[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1-3.
  • 3[3]李先波.契约法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10
  • 4梁慧星.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9.

共引文献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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